十七歲青年梁國雄前年在香港仔警署報案室,意圖引爆自製炸彈,上月承認兩項控罪,被判囚六年,但他於今年七月還柙候判期間,涉嫌在壁屋懲教所抓傷懲教署職員,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昨被判加監一個月。
案情指,今年七月二十一日被告梁國雄就意圖引爆自製炸彈一案還柙候判期間,涉嫌於清水灣道的壁屋懲教所醫院大堂抓傷懲教署一名男職員,梁國雄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案件原定昨日在觀塘裁判法院預審,但他突然改口認罪,結果被判加監一個月,令總刑期加至六年零一個月。
加監一個月
報稱無業的被告,前年在香港仔警署報案室意圖引爆自製的炸彈,他隨即被警員制服及拘捕。今年六月,他在高等法院承認製造炸彈及企圖導致爆炸兩項罪名,上月初被判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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