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Uber司機不理禁制令,到公司辦事處追討欠薪,其間憤而「打甩」一名職員的眼鏡,衝動司機昨承認普通襲擊罪,判罰款二千元。
案情指,現從事中港貨運的前Uber司機何斌權(四十二歲,見圖)今年六月二十七日,到Uber的長沙灣辦事處追討三至五月欠薪,涉款三萬多元,其間掌摑一名職員的額頭,拍跌其眼鏡,眼鏡跌落地但沒有損壞。在警誡下,何自稱「淨係冚佢副眼鏡,冇襲擊佢」,亦否認與在場其他司機有聯繫。
何求情時解釋,案發時職員只叫他發電郵給Uber公司查詢,但他「寫過幾萬封email」卻一直無回音,其後有充當「和事佬」的職員出現,他一時激動打人。雖然被摑職員無受傷,何仍願意賠償五百元。何有五項案底,其中兩項與暴力罪行有關,五年前曾因傷人及違反緩刑令,判囚十三個月。
裁判官考慮到案情輕微,判罰款二千元,但同時勸喻何錢銀糾紛應訴諸合法途徑解決。何庭外稱對追回欠薪不感樂觀,又透露不少Uber司機因要繼續供車「焗住做住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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