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藥行女店員賣花膠「斤變両」,埋單時向喬裝成內地人的海關人員,索價一斤花膠七千二百四十八元,昨在被法庭承認「作出屬誤導性遺漏的營業行為罪」,被判監四星期。
被告沈幼妹(四十三歲)求情指,案發時僅在涉案藥坊工作十天,職位只是打雜,但因當時是店內銷售員的用膳時間,她才臨時頂替,沒從中得益,案發後已自願離職,現繼續從事食品銷售工作。裁判官陳慧敏判刑時指,香港有「購物天堂」美譽,但同類案件日益猖獗,需判處阻嚇性刑罰。
案情指,海關關員去年九月到尖沙咀漢口道的「余仁堂免稅大藥坊」訛稱要買補品給懷孕的姐姐,即獲被告推薦買花膠,被告指花膠六百八十元,關員問是否六百八十元一斤,被告僅指「一斤十六両」、買一斤有半斤送,即一斤四百五十三元,關員最後同意買一斤,但被告開單時,卻將四百五十三元乘以十六,被告當場被捕。
記者昨晚到該藥坊查看,一名男店員稱不認識被告,老闆亦不在店內,否認以不良方法銷售,「我哋打開門口做生意,梗係無(誤導顧客)啦,我哋係正當生意。」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誤導性遺漏與不良銷售手法均受商品說明條例規管,兩者的刑罰相若,執法人員會視乎案情,決定以哪項罪名起訴。海關指,自《商品說明條例》於一三年七月生效至上月底,共有十一宗涉及量價單位誤導的成功檢控個案,當中兩人分別被判監十日及十星期,其餘判緩刑、社會服務令或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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