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選舉期間,有候選人選擇以「二○四七年後」作為討論的議題。發展局局長陳茂波(見圖)昨發表網誌,指坊間誤解政府無權處理二○四七年後的土地契約問題,強調特區政府有能力處理問題,「大限」之說沒有理據,又批評有候任立法會議員危言聳聽,籲巿民認清事實,以免誤將物業出售,造成損失。
籲巿民認清事實
陳茂波以〈「大限」之說沒有理據〉為題發表網誌表示,《基本法》已訂明特區政府可自行制定法律和政策,處理回歸後滿期,而沒續期權利的土地契約。
他稱,回歸後行政會議已就批出的土地契約等相關事宜公布聲明,除了短期租約和特殊用途契約,沒有續期權利的契約在期滿時,政府可酌情決定續期五十年而無需補繳地價,只須每年繳納土地應課差餉租值中百分之三的租金;而租金則會隨應租值改變而調整。
他在文章末段不點名批評有候任立法會議員,在毫無事實根據下危言聳聽,臆測政府日後會大幅改變現有政策,是莫名其妙,冀巿民能認清事實,毋須「自己嚇自己」,並提醒小業主不要輕信傳言,以免受影響出售物業,造成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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