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經營菜園的中年男女,涉嫌將死去家貓剝皮火燒,以備煮滾食用,被票控「使用貓肉作食物」罪,男被告認罪,辯稱貓隻因天冷凍死,認為「咁大隻貓,唔好嘥,煲畀隻狗食」,計劃以貓屍餵狗。
男被告唐勛光昨於屯門裁判法院認罪,同案女被告舒興巧則否認控罪,案件押後至十一月廿九日審訊,兩人獲准繼續保釋。
案情指,兩名便裝警員今年一月三十一日在粉錦公路打石湖附近進行反罪惡巡邏,在一間村屋外看見一隻貓被金屬鈎掛於木梯上,有人用火槍燒掉牠的毛,男被告用刀割牠的皮,現場有一鍋正在加熱的沸水。女被告庭上稱,當日家貓凍死菜園,建議將貓屍埋葬於山邊,但表叔唐勛光認為「咁大隻貓,唔好嘥,煲畀隻狗食」,遂計劃以貓屍餵狗。愛護動物協會和漁護署檢走貓屍化驗,證實是一隻成年雄性帶斑紋的短毛家貓,該動物身上並無遭受重大創傷徵狀,但未能斷定真正死因,只能證實牠遭受火燒時已沒有生命跡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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