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學護涉刀插負心已婚男一案,昨在區院續審,女被告以一身緊身上衣和熱褲「潮look」現身,進入法院廁所後「大變身」,換上斯文套裝裙及束髮,才出庭應訊。控方傳召十名證人,包括為男事主錄取口供探員,法官裁定女被告有意圖傷人及刑事恐嚇共五罪表證成立,女被告要答辯,惟辯方指她身體不適,獲法庭批准押後至今早出庭自辯。
女被告簡媛茌(二十九歲),昨由私家車送抵法院,她以緊身短袖上衣和熱褲「潮Look」打扮現身,先與男友人在法院對面垃圾桶閒談和抽煙,才橫過馬路步入法院,並在廁所內換上白恤衫及黑色套裝裙、束起長髮才出庭應訊。
今早出庭自辯
控方傳召為男事主鄭柏堯(三十七歲)及其母錄取口供的刑事探員吳嘉豪作供,他強調男事主受刀傷後神志清醒,有問有答,指他和女被告是情侶,當日在女方於旺角下班後,替她買日用品,再駕車到女方位於上水的寓所,但兩人因感情問題起糾紛,女被告用尖刀刺他,之後女被告駕車送鄭返回將軍澳健明邨停車場。
吳續作供,指鄭稱在抵達停車場後,兩人又爭執,鄭再被女方用刀插傷,鄭一手奪去利刀,並拋出窗外。鄭母則指,當日凌晨約四時許,女被告致電給她,揚言其子「對唔住佢」。吳又指,受害人並無透露被女方淋液體。
男裝藍色恤衫滿佈「燒窿」
政府化驗師陳凱耀昨供稱,他為案中一批衣服證物化驗,發現其中男裝藍色恤衫染有微量丙酮,恤衫有燒過的痕跡,滿佈一個個「燒窿」;該等丙酮燃料一般存在於洗甲水內。
至於案發當日鄭妻於丈夫失蹤一整天,在晚上先後收到陌生女子以WhatsApp發來的兩張照片,昨天在庭上「曝光」,一張顯示以衣架掛起丈夫的黑色外套及皮帶,另一張是丈夫正在按手機的側面相片。
女被告今將出庭自辯。她被控四項意圖傷人罪,指她於一月十二及十三日,分別於其古洞松柏塱村住所及男事主居住的將軍澳健明苑停車場,傷害男事主鄭柏堯,以及一項刑事恐嚇罪,指她於一月十三日,恐嚇鄭柏堯母親,指稱會傷害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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