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 0 酗酒的羅莽,06年,在九龍城停車場醉駕撞石壆;09年,在黃大仙一酒家發酒癲,騷擾其他食客。而08年1月,醉酒失常的他在黃大仙下邨襲擊救護員,並強吻兩青年,他事後被控普通襲擊罪,判罰款二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