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大學心理學系男學生朱峻瑋(見圖)在一四年佔領中環行動期間,被指在僅僅十六秒內向上海商業銀行網站發動了六千六百五十二次網絡攻擊。朱被裁定刑事毀壞罪成,被判十五個月感化令,高等法院前年已駁回其定罪上訴維持原判,案件昨上訴至終審法院審理,並會擇日宣佈判詞。
代表上訴方的石書銘大律師在庭上表示,電腦的功能(Function)是其運作(Operation)的一部份,雖然當時的確曾發生分散式阻斷服務攻擊(Distributed Denial-Of-Service Attack,簡稱:DDoS attack),但上海商業銀行網站的運作沒有受影響,伺服器(Server)亦如常運作,並沒有作出任何實質損壞。
石大狀解釋說網站由文字、超連結及圖片等多元化地組成,網站上有數之不盡的構成要素(component),發動六千六百五十二次並不代表有人點擊滑鼠次數達六千六百五十二次,有可能是網站上原本已有六千六百五十二個構成要素,只點擊滑鼠十次或已經可造成六千六百五十二次請求。
代表答辯方的黎嘉誼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則表示早年在裁判法院的審訊過程公平公正,審訊時已清晰定義關鍵詞「請求」(request)而且證據確鑿,故認為上述上訴基礎並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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