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文署轄下公眾泳池和泳灘,每年有逾千次因當值救生員不足須局部或全部關閉。申訴專員公署發現,康文署對監管救生員請病假不足,懷疑有救生員濫放病假,有「請假王」在六年內請病假五百三十七日,單是去年因救生員遲到或缺勤令泳池或泳灘須臨時關閉次數多達八百一十次。
公署調查發現,泳池及泳灘過去五年平均每年關閉一千七百多次,其中因救生員遲到或缺勤,須全部或局部關閉佔三成六至五成二,去年泳池及泳灘須全部關閉十四次,局部關閉則有七百九十六次。
申訴專員揭發 有人整月無返工
公署發現,康文署監察職員放病假措施較其他部門寬鬆。其他政府部門在發現員工「三個月內放五天病假」時,便援引《公務員事務規例》要求有關員工必須向指定醫生求診及出示醫生證明,才可放取病假,但康文署只在員工「三個月內放九天病假」時才引用條例,至今年二月才作出修改。
兩成人手遲到逾15分鐘
但署方沒有適時援引條例而出現「請假王」,有救生員一○年一至二月放了二十四天病假連同休假,整個二月沒有上班,署方同年四月始援引條例,要求他向指定醫生求診及遞交病假紙,但他其後五年再放取五百一十三日病假,更多次擅自缺勤,導致泳池兩個月內有六次局部關閉。過去五年懷疑濫放病假人數,由四人增加至五十七人。公署又發現,逾兩成救生員遲到超過十五分鐘,其中七成是以扣除補鐘作償,批評康文署是變相默許遲到,將不按時上班合理化。
公署高級調查主任楊德健批評,康文署對救生員人手的動員能力不足,亦沒有設立輪流替補更表,一旦出現多名救生員請病假,未必能即時調配人手。公署向署方提出十二項建議,包括改善病假監管機制及編更安排。康文署回應,會審慎研究各項改善建議。
港九拯溺員工會發言人郭紹傑認為,公署調查可能將野貓式工業行動歸納為病假缺勤,又指曾有救生員因家庭問題需要較長病假接受精神科治療。香港政府拯溺員總工會主席林少蘭亦指,署方已有請病假規例,不能排除有救生員因嚴重病患需請較長病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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